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安置社区物业管理 提高搬迁群众获得感
发布时间:2020-11-23
近日,国新办举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周韬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集中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满足搬迁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搬迁群众从原来居住区的独门独院,搬到集中安置社区以后,搬新家、住新房,但是原有的生产生活状态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不仅需要关注住房的功能质量、面积和配套设施等相关方面,还需要关注一些社区里面的公共设施、公共部位,它们的维护保养,以及社区的秩序维护、清洁卫生,以及一些社区的公共事务,包括享受社区的公共服务等方面,所以对物业管理提出了新的需求。为加强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应该从四个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和内容。就是说要充分考虑安置社区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及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原则,来引导搬迁群众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方式,不搞“一刀切”,对一些具备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条件的安置社区,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安置社区,也可以由街道、社区居委会托管、业主自管等方式来实施物业管理。同时,根据安置社区的特点和情况,确定物业管理的内容和服务标准,重点要做好日常保洁、安全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等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第二,要提升安置社区综合治理水平。坚持党建引领,把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基层党组织和街道来统筹协调各方,组织搬迁群众广泛参与安置社区的日常事务,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一些社会组织的方方面面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安置社区的管理,要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一些职责,压实责任。对于一些在安置社区可能存在的一些违章搭建、任意弃置垃圾、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公共和消防通道等一些行为,也要及时进行管理和进行查处,大家共同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安置社区治理格局。
第三,要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要研究安置社区的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引导物业服务人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要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各项服务,切实维护安置社区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要结合安置社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社区治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逐步引导培养群众养成物业服务的消费观念,同时做好安置社区物业管理的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安置社区的物业管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同时要加强搬迁群众主人翁意识和家园观念的教育,增强搬迁群众对安置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积极参与安置社区的集体活动,提高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